網絡誹謗治安處罰在怎樣的

網絡誹謗治安處罰在怎樣的

網絡誹謗治安處罰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具體內容是: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二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第三項,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