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信最後是先寫署名還是先寫日期

寫信最後是先寫署名還是先寫日期

書信格式主要包括五個部分:稱呼、正文、結尾、署名和日期。

在書信最後一行,署上寫信人的姓名。署名應寫在正文結尾後的右方空半行的地方。如果是寫給的親屬、朋友,可加上自己的稱呼,如兒、弟、兄、侄等,後邊寫名字,不必寫姓。如果是寫給組織的信,一定要把姓與名全部寫上。而在署名之後,有時還視情加上“恭呈”、“謹上”、“敬上”等,以示尊敬。上述自稱,都要和信首的稱謂相互吻合。

日期一項,用以註明寫完信的時間,寫在署名之後或下邊。有時寫信人還加上自己的所在的地點,尤其是在旅途中寫的信,更應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