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用地合理佈局原理是指各類居住用地的比例要保持在一個合理的範圍。我國將居住用地分爲4類:一類居住用地是指市政設施齊全、佈局完整、環境良好、以別墅等獨立式住宅(三層及以下)爲主的用地;二類是市政公用設施齊全、佈局完整、環境較好、以多、中、高層住宅爲主的用地;三類是市政公用設施比較齊全、佈局不完整、環境一般、或住宅與工業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四類居住用地,是以簡陋住宅爲主的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