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爵位問題

清朝爵位問題

清朝爵位從系統上分爲宗室爵位、異姓功臣爵位、蒙古爵位。 宗室爵位只授予愛新覺羅的子孫。分爲12等,每等若干級。

12等大致可分爲超品、品級:

超品: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公。

品級:將軍、異姓功臣爵。

異姓功臣爵位分爲9等,分別爲: 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輕車都尉、騎都尉、雲騎尉、恩騎尉。其中各種爵位又分一、二、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