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傳喚是否屬於強制措施

治安傳喚是否屬於強制措施

治安傳喚不屬於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強制措施是行政機關依其職權採取強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對人行使某項權利或強制履行某項義務的處置行爲。

根據《行政強制法》第九條規定,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三)扣押財物;(四)凍結存款、匯款;(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比如包括人身管束、收容審査等,但並不包括傳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