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樹木多少棵判刑

砍伐樹木多少棵判刑

砍伐樹木1000-1500株構成犯罪判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辦理盜伐、濫伐林木案件應用法律的幾個問題的解釋>的通知》關於盜伐林木罪如何適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的處刑標準的問題“盜伐林木據爲己有,數額巨大的”,應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量刑,罪名仍定爲盜伐林木罪。

盜伐林木“數額巨大”的起點,一般是指在林區盜伐20立方米-30立方米或幼樹1000-1500株,在非林區盜伐10立方米-20立方米或幼樹500-1000株,或者相當於上述損失。

在林區盜伐100立方米以上或幼樹5000株以上。在非林區盜伐50立方米以上或幼樹2500株以上,或者相當於上述損失的,一般可視爲“數額特別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是“情節特別嚴重”的一項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