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內容包括雙方當事人具體身份信息;聯繫方式;合同成立、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勞務報酬;支付方式;社會保險;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條款。最後雙方簽字蓋章,寫下籤訂合同日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