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是否適用訴訟時效

撫養費是否適用訴訟時效

撫養費的追索權是建立在父母子女身份基礎上的權利,是基於人身權而發生的,依附於某種事實,撫養費的負擔是父母雙方保障子女生活的義務,時間上具有持續性,以子女未獨立生活爲條件,因此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