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的復員費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軍人的復員費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軍人的復員費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法律對於復員費的性質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所以根據軍人婚前的軍齡和軍銜計算所得,該部分應視爲個人財產,不能參與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根據軍人婚後的軍齡和軍銜,該部分應視爲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四條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