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違約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合同法違約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1、約定賠償:指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預先約定一方違約產生的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或向對方支付一定的金錢。由於損失的範圍在合同訂立時難以確定,因此,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賠償的計算辦法,不是固定的賠償數額。

2、法定賠償:指在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時,按照法律規定的辦法計算賠償額進行賠償。這裏所說的法律,既包括民法典,也包括有關合同違約賠償的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法定賠償方法一般是在當事人沒有事先約定賠償或者違約金的情況下運用,在當事人沒有約定賠償的情況下,有些法律還規定了賠償限額,主要是對運輸合同中承運人規定了最高賠償限額。對超過這一限額的,違約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計算公式:違約方損失賠償額=實際損失(因對方違約而造成現有財產的減少,如標的物滅失、爲準備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費用、停工損失和爲減少違約損失而支出的費用等)+可得利益損失(因對方不履行合同義務而發生的損失)+可預見規則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