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級外交關係是什麼級別

大使級外交關係是什麼級別

外交關係有多種形式,根據《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國家之間的外交關係可以分爲大使級、公使級和代辦級三種。

大使級外交關係最高級別的外交關係。大使,全稱爲“特命全權大使”,是最高一級的外交使節,享有比其他兩個等級(公使、代辦)的外交使節更高的禮遇,有權請求駐在國元首接見,與駐地國高級官員談判。

公使,全稱爲“特命全權公使”。公使爲外交使節的第二等級,但實質地位、職務以及所享受的外交特權與豁免與大使相同。有些國家在大使館中設有公使,此類公使與特命全權公使不同,是使館中僅次於大使一級的外交官司。

代辦級外交關係是使館館長因故缺位時,由代辦擔任駐該國的最高代表。代辦的擔任者一般是作爲首席官館員的政務參贊。參贊作爲外交官的一種,其外交地位僅次於大使、公使。有些國家的參贊還分爲公使銜參贊、參贊、或一等參贊、二等參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