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拘留時間最長是多長

公安拘留時間最長是多長

公安拘留時間最長不超過24小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對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