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非法佔用被害人公私財物的行爲。
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採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爲。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