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信託的特點
1、目的必須是完全爲了社會公共利益。
2、受益人是不完全確定的。
3、公益信託必須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批准。
4、接受社會公衆和國家有關機構監督。
5、不得中途解除合同。
1、公益信託的管理與監督的意義
促進公益事業發展,防止公益基金不當使用。
2、管理監督的內容
1)對公益信託設立進行管理監督。
2)對公益信託基金的運用進行管理監督。
3)對公益信託的停止進行管理監督。
3、管理監督的實施
1)設立信託監督人對受託人進行監督。
2)受託人有義務定期向信託監督管理部門申報業務經營狀況。
3)信託監督管理部門隨時檢查公益信託的有關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