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事務所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稅務師事務所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稅務事務所成立的條件:

(1)發起設立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3名以上符合本z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發起人;有10名以上專職從業人員,其中有5名以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稅務師執業註冊證書》者;註冊資本30萬元以上;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設施;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2)申請設立事務所的發起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稅務師執業註冊證書》;具有3年以上在事務所從事稅務代理業務的經驗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記錄;爲事務所的出資人;不在其他單位從事獲取工資等勞動報酬的工作;年齡在65週歲以下;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3)事務所的出資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稅務師執業註冊證書》;在事務所執業,並且不在其他單位從事獲取工資等勞動報酬工作;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4)事務所實行所長負責制,所長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稅務師執業註冊證書》,所長爲事務所的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