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2、必須經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3、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4、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對格式條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內容,在合同訂立時採用足以引起對方注意的文字、符號、字體等特別標識。【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506條規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民法典》生效時間爲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