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執業助理醫師技能考試大綱要求分以下幾個內容:1、病史採集包括主訴、病史採集與記錄。2、病例分析包括診斷、鑑別診斷及其依據、進一步檢查項目及治療原則。3、體格檢查測試項目20項。4、基本操作技能測試項目12項。5、輔助檢查結果判讀心電圖測試項目5項。6、實驗室檢查結果判讀測試項目1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