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成立條件

保險公司成立條件

《保險法》第68條規定,設立保險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主要股東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二億;

2、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規定的註冊資本;

4、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5、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與經營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保險法》第69條規定,設立保險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爲人民幣兩億元。且必須爲實繳貨幣資本。

《保險法》第70條規定,申請設立保險公司時,應當向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材料:(1)設立申請書;(2)可行性研究報告;(3)籌建方案;(4)投資人營業執照或其他背景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