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公司成立條件有哪些

私募公司成立條件有哪些

私募公司成立條件:

(1)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備適當資本,以能夠支持其基本運營;

(2)實繳資本或者實際繳付出資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3)自行募集並管理或者受其他機構委託管理的產品中,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債券、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及衍生品種的規模累計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4)有兩名符合條件的持牌負責人及一名合規風控負責人;

(5)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違規記錄,在金融監管、工商、稅務等行政機關以及商業銀行、自律管理等機構無不良誠信記錄。

【法律依據】

《私募基金暫行管理辦法》第三條,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應當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維護證券市場秩序。

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其從業人員應當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