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養老犯法嗎

不養老犯法嗎

贍養,即照顧衰老的父母。所謂贍養,主要是指兒女在經濟上爲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爲,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滿足物質上的合理要求。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在司法實踐中,存在3種可以免除贍養義務的情形:

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爲,比如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姦女兒等行爲的。

需要指出的是,無給付贍養費能力的成年子女雖然可以免除給付義務,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義務不能免除。

因此,如果不是法律規定的免除贍養義務情形,女兒不養父母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