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離婚能否放棄撫養權

男方離婚能否放棄撫養權

離婚男方可以放棄撫養權,但是需要給付女方孩子的撫養費。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二十九條,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第三十條,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