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許可的三種形式有哪些

商標使用許可的三種形式有哪些

商標使用許可的三種形式是普通許可、獨佔許可、排他許可。

【法律依據】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三條,商標註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