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婚姻無效的原因包括哪些

在我國婚姻無效的原因包括哪些

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姻無效的情形有四種: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親屬關係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