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無權放棄監護權嗎

監護人無權放棄監護權嗎

父母作爲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是沒有權利放棄自己對孩子的監護權的。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二十七條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