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名詞的用法

集體名詞的用法

集體名詞是表示人或物組成的整體的名稱,即把一系列同類的人或物作爲一個不可分的、數量上不定的集體。集體名詞的用途用法有:

1、在詞義明確的情況下,集體名詞可以單獨使用;

2、集體名詞的限定詞可以是定冠詞、指示形容詞或主有形容詞;

3、集體名詞的補語一般是複數;

4、集體名詞作主語或直接賓語時的動詞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