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條令第十五條:對獲得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義務兵,可以提前晉銜;對獲得二等功以上獎勵的士官,可以提前提高銜級工資檔次;對獲得一等功以上獎勵的軍官,可以提前晉銜或者提高職務等級工資檔次;對獲得一等功以上獎勵的文職幹部,可以提前晉級別等級或者提高職務等級工資檔次。
紀律條令第十五條:對獲得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義務兵,可以提前晉銜;對獲得二等功以上獎勵的士官,可以提前提高銜級工資檔次;對獲得一等功以上獎勵的軍官,可以提前晉銜或者提高職務等級工資檔次;對獲得一等功以上獎勵的文職幹部,可以提前晉級別等級或者提高職務等級工資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