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開車速度多少

城市開車速度多少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同方向劃有二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城市道路最高時速爲70公里,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路和公路最高時速爲80公里。

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正三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最高時速爲30公里。附載作業人員的貨運汽車、全掛拖斗車、運載危險化學品的貨運汽車、二輪摩托車、側三輪摩托車和鉸接式客車、電車在城市道路上行駛時最高時速爲50公里,在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路和公路上行駛時最高時速爲60公里。

根據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爲每小時30公里,公路爲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爲每小時50公里,公路爲每小時7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