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一胎需要辦哪些證

生一胎需要辦哪些證

生第一胎需要辦理《生育服務證》。夫妻雙方需要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到女方或男方的戶籍所在的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領取《生育服務證》。《生育服務證》是女方或男方的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計生辦蓋章後纔有效。憑《生育服務證》可以享受免費基本項目和生殖保健服務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夫妻雙方是第一胎的情況下,沒有辦理《生育服務證》也不違反相關的政策,不會進行處罰。但是沒有《生育服務證》會對孩子以後辦理相關手續有一定的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