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二代證沒辦理須同戶籍辦理辦理)。2、二代證身份證相片2張。3、集體戶口要提供單位同意遷證明。4、房產證或者(按揭合同首期供房銀行劃帳發票)原件複印件。5、原戶口本辦理戶口遷移手續。6、向遷入派所提申請。7、遷入派所同意遷入。8、向現戶口所派所提遷申請。9、戶口所派所戶籍證明。10、持戶籍證明相關證明材料(理由)前往遷入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11、戶政科簽發《準遷證》。12、持《準遷證》戶口所派所辦理遷並遷移證第八步;持遷移證、身份證遷入派所入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