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行爲是要式行爲嗎

合同行爲是要式行爲嗎

合同行爲是要式行爲。要式行爲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必須採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行爲。合同行爲是雙方當事人基於意思表示一致而設立、變更或終止一定法律關係的雙方法律行爲。要式行爲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銀行借款合同、工程承包建設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技術轉讓合同。要式行爲是指必須具備特定的法定形式和遵循一定的程序才能成立的行爲。比如,合同法中規定的金融機構爲貸款人的借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建設工程合同等、須採用書面方式是要式行爲。非要式行爲則指不要求採用特定的形式和一定的程序,而是由當事人自由選擇任何形式都能成立的行爲。比如,一般的買賣行爲,既可採用書面形式,也可採用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這裏當事人沒有約定特定的形式,法律也沒有規定特定的形式,是非要式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