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傑明.富蘭克林如何發現電的

本傑明.富蘭克林如何發現電的

美國的科學家富蘭克林(1706~1790)認爲電是一種沒有重量的流體,存在於所有物體中。當物體得到比正常份量多的電就稱爲帶正電,若少於正常份量,就被稱爲帶負電,所謂“放電”就是正電流向負電的過程,這個理論並不完全正確,但是正電、負電兩種名稱則被保留下來。此時期有關“電”的觀念是物質上的主張。 富蘭克林做了多次實驗,並首次提出了電流的概念,1752年,他在一個風箏實驗中,將繫上鑰匙的風箏用金屬線放到雲層中,被雨淋溼的金屬線將空中的閃電引到手指與鑰匙之間,證明了空中的閃電與地面上的電是同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