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入學年齡的規定

國小入學年齡的規定

我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規定:凡年滿六週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目前各地學校普遍執行的是截至當年8月31日年滿6週歲的兒童可以報名就讀國小一年級,而9月1日出生的孩子,則要等到下一年纔可。也就是說,把滿6週歲作爲國小入學的法定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