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和失效期的區別

有效期和失效期的區別

二者區別如下:

有效期是指可保證藥品安全有效的期限,可以使用到藥品標識物上所標明月份的最後1天;失效期是指可以使用到藥品標識物上所標明月份的前1個月的最後1天爲止。

例如:有效期爲1999年12月,可以用到1999年12月31日;失效期爲1999年12月,則僅可用到1999年1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