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簡稱自考,可以報考211高校或985院校。1981年經國務院批准創立,是對自學者以學歷考試爲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個人自學,是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屬於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任務是通過國家考試,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和社會助學活動,貫徹憲法鼓勵自學成才的規定。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學文化素質,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