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

如何計算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

一般納稅人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不含稅)×稅率(13%、17%)

進項稅額=所購貨物或應稅勞務的買價×稅率(13%、17%)小規模納稅人

當期應納稅額=銷售額(不含稅)×稅率(4%、6%)。

法律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

小規模納稅人以外的納稅人(以下稱一般納稅人)因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而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稅額,應從發生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扣減;因購進貨物退出或者折讓而收回的增值稅額,應從發生購進貨物退出或者折讓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發生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開票有誤等情形,應按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未按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增值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