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孩子可以成爲被收養人

哪些孩子可以成爲被收養人

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獨立生活能力不足,只有依靠有撫養能力的人的撫養,才能正常健康地成長;無父母孤兒,指的是沒有親生父母,由其他個人或單位承擔責任的孤兒;父母因特殊困難無法撫養的子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十七條規定: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十七條規定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撫養人與被撫養人的關係不適用收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