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打電話口頭傳喚嚴重嗎

刑警打電話口頭傳喚嚴重嗎

具體的事情具體分析,刑事傳喚是一種偵查行爲;刑事傳喚時限採取以12小時爲一般,24小時爲例外的原則。刑警傳喚不是罪犯,而是犯罪嫌疑人。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之規定“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指定的地點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單位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傳喚的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活動有計劃進行,及時處理案件,傳喚必須使用法定的訴訟文書——傳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