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能否兩地同時交社保

勞動者能否兩地同時交社保

可以同時交,不影響,但是最後養老金只有一份。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文件規定,參保人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或重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參保人流動就業,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係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