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股和退股的區別

撤股和退股的區別

公司不能撤股只能轉讓,強制撤股需要負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續期間,股東基於特定事由,要回其所持股權的價值,從而絕對喪失其社員地位的規則。兩者間的區別是一個無法執行一個可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