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和學生區別在哪裏

老師和學生區別在哪裏

含義不同:老師尊稱爲傳授文化、技術的人,泛指在某方面值得學習的人;學生一般指正在學校、學堂或其他學習地方受教育的人。根據學習的不同階段,我們可以把學生分爲:幼兒園學生、國小生、中學生、、高等院校學生等。責任不同:老師職責首先是育人。先成人,後成才。爲人師表,答疑解惑;“學生”一詞強調了學生的責任:先學而後生。地位不同:我國有悠久的尊師重道的傳統,古代就有“人有三尊,君、父、師”的說法。1985年1月21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作出決議,將每年的9月10日定爲我國的教師節;學生,借指向人家學習某種知識或經驗、技能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