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集團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成立集團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1、一家母公司,三家以及三家以上的子公司,且母公司的註冊資金在3000萬以上,母公司和子公司總註冊資金在5000萬以上。

2、企業集團名稱的構成。企業集團名稱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集團”四部分依次組成。

3、名稱不冠以行政區劃的,應按規定程序經國家工商總局覈准。

4、子公司(集團的成員企業)可以冠以集團名稱或簡稱

5、參股公司經集團管理機構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稱中冠以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

集團公司:

集團公司是爲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公司,是指以資本爲主要聯結紐帶,以母子公司爲主體,以集團章程爲共同行爲規範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一般意義上的集團公司,是指擁有衆多生產、經營機構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經營着規模龐大的資產,管轄着衆多的生產經營單位,並且在許多其他企業中擁有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