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補償款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根據拆除補償款的性質具體分析,拆遷補償款中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部分是個人財產的形態轉化,不因婚姻關係的存續而變爲夫妻共同財產;搬遷、臨時安置補償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