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兩年一個週期怎麼算

執業藥師兩年一個週期怎麼算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規定兩年爲一個考試周期,即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各科目考試合格標準均爲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爲100分,例如:應試人員於當年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有兩個科目的考試成績合格;第二年須參加另外兩個科目的考試,若成績合格則視爲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若其中有一個科目考試成績不合格,則第三年只承認第二年考試中合格科目的成績,另外三個科目須重新參加考試,如此滾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