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公安局和市公安局的區別

地區公安局和市公安局的區別

1、管轄範圍不一樣:市安局負責全市的公安工作;地區公安局負責本區縣的公安工作。

2、權限不一樣:市安局領導、指揮區縣公安局;地區公安局接受市公安局的領導和指揮。

3、編制不一樣:市安局編制大、領導級別高、人員多;地區公安局編制小、級別低、人員少。

地區公安局:

公安局是公安機關的組織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設職能部門。公安局按級別通常有:直轄市公安局、省會城市公安局、地級市公安局、縣級公安局,除縣級公安局外,前幾者均可按城市區下分區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領導、受上級公安廳、局指導。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指導全國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級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級公安機關雙重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