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省高院院長康爲民

湖南省省高院院長康爲民

康爲民,男,漢族,1956年9月生,江西泰和人,1974年12月參加工作,1982年5月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法學學士學位,二級大法官。現任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人物履歷: 1974年12月至1979年3月,江西省大餘縣知青。1979年3月至1979年9月,江西省贛州地區乳牛場池江分場副隊長。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1983年7月至1986年7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書記員。1986年7月至1988年9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1988年9月至1996年12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告訴申訴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1996年12月至2002年3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2002年3月至2003年1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2003年1月至2007年12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代院長、黨組書記。2008年1月至今,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2013年1月30日,當選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2013年08月08日,任湖南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第十一屆、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