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非常任理事國是什麼意思

聯合國非常任理事國是什麼意思

今年是理事國,明年可能就不是了,非常任的。

非常任理事國任期2年,經選舉每年更換5個,不可即行連任。

根據地域分配原則,每次新選出的5個成員國中應包括來自亞洲和非洲的3個國家、一個東歐國家和一個拉美或加勒比地區國家。

非常任理事國與常任理事國共同擔負着維持國際安全的主要責任,包括促進和平解決國際及地區爭端、制定應對威脅和平及侵略行爲的辦法、起草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