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爾曼地位指數法從哪四個方面

科爾曼地位指數法從哪四個方面

科爾曼地位指數法從職業、教育、居住的區域、家庭收入四個方面綜合測量消費者所處的社會階層。

上層美國人上上層(0.3%),靠世襲而獲取財富、貴族頭銜的名副其實的社會名流中上層(1.2%),靠業務成就、社團領導地位起家的社會新貴下上層(12.5%),除新貴以外的擁有大學文憑的經理和專業人員,專注於事業、私人俱樂部和公益事業中層美國人中產階級(32%),收入一般的白領工人和他們的藍領朋友,居住在“較好的居民區”,力圖幹“合適的事”勞動階級(38%),收入一般的藍領工人,各種有不同收入、學歷和工作性質背景但過着典型的工人階級生活方式的人下層美國人下上層(9%),地位較低,但不是最底層的社會成員。

他們有工作,不需要福利救濟,生活水平只是維持在貧困線之上下下層(7%),接受福利救濟,在貧困中掙扎,通常失業或做“最髒”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