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賠付標準

快遞賠付標準

快遞賠付的計算方法如下:

根據《郵政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毀損或者內件短少,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郵件丟失、毀損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快件發生延誤、丟失、損壞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予以賠償。

企業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於購買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

對於未購買保價的快件,按照《郵政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