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絕關係後需要贍養嗎

斷絕關係後需要贍養嗎

法律不允許親生父母與子女之間斷絕關係,所以即使父母與子女“斷絕關係”了,仍需要贍養父母。

但如果是養子女與養父母通過合法的程序解除收養關係了,則養子女不需要再贍養養父母了,因爲他們之間的擬製血親關係已經解除。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21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