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可以做傷殘鑑定

什麼時候可以做傷殘鑑定

《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規定,“評定時機應在原發性損傷及其與之確有關聯的併發症治療終結或臨牀治療效果穩定後進行鑑定。根據我們實踐經驗,傷殘鑑定的時機很重要,傷殘鑑定的鑑定時間過早或過晚對我們都不利,一般情況下要受傷後6個月左右進行傷殘鑑定,但要根據具體傷情具體分析。